足足审理了2个月,按照我那间号房老大的意思,像我俩这种案例,应该很快就会判处的,
毕竟证据确凿,那把杀人的凶器上,只有两个人的指纹,那就是我和姜浩的,
加上陈怀安那票人的指控,这件案子本来应该是铁板钉钉的事情。可是,
这件本应该很快拍板的案子却拖了这么久,号房老大的意思:我俩的案子,
肯定有人使了钱或者我和姜浩的身后有人发力了。我的背景比我的脸都干净,
除了那个已经疯掉的奶奶,我那些小市民的亲戚早在我父母离世的那一刻,
便跟我们姐弟俩和奶奶断绝了联系。所以,如果说有人为我的案子出头,
只能是姜浩的老爸老妈了。只是,按照号房老大的意思,为我俩出头的这个人,
手中的权利肯定不小,最起码也得在公检法机关有举足轻重的地位,否则,像我俩这种案子,
一般的科局级干部是很难说上话的,这让我不禁有些疑惑:姜浩的父亲,到底是个啥官儿?
事实证明,姜浩的父亲的确是个大官,我和姜浩的这个案子,如果按照常理,
我肯定要判死刑的,至于姜浩,最轻也得是个无期。结果,宣判当日,当我双手被铐着,
怀着忐忑的心情接受法院最终判决的那一刻,
却愕然的听到了审判长宣读出了这样的判决:主犯周波,判处有期徒刑八年,
服役于亚宜监狱;姜浩,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服役于大北仓监狱。对于这个判决,
被捅死的大汉家属竟然没有丝毫反驳,相反,看他们那样,还隐隐有些期待,
就好像他们比我们还着急,想要早点了结完事儿。宣判完毕,我本应该被法警立马带走的,
结果,跟着法警走出法庭后,我并没有被立马带走,而是继续被两名法警押着,